南京市发改委近期发出《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23年7月1日开始,对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居民用户第一档销售价格调整成3.03元每立方米,第二档销售价格调整成3.64元每立方米,第三档销售价格调整成4.24元每立方米,将执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其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34元每立方米。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了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
宁发改价费字〔2023〕410号
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发改委,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为了对上游气源价格上涨所产生的矛盾进行疏导,依据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相关规定,经过市政府予以同意,现在就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通知:
一、调整销售价格

居民用户的第一档销售价格被调整成了3.03元/立方米,居民用户的第二档销售价格调整为3.64元/立方米,居民用户的第三档销售价格调整为4.24元/立方米;那些执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其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被调整为3.34元/立方米。
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其他内容不作调整,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执行时间
自2023年7月1日起,用气量按调整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三、有关要求
各个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严格地去执行价格政策,要做好抄表的计量工作,还要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以及宣传解释工作。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