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通知:阶梯气价全面上调,每立方米涨0.3元

兮夜 15 0

记者获得来自市发改委的消息,依据国家以及省对于推动天然气价格改革的相关要求,依照我市的实际状况,经过价格听证会进行论证,并且上报给市政府经由其同意,从而确定对市区居民天然气阶梯销售价格予以调整。

现行价格↓↓

拟调整价格↓↓

居住在市区,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在不超过300立方米(处于包含300立方米这个范围)以内时,其价格从原来每立方米2.98元,调整变更成为了每立方米3.28元。

第二阶梯,一年使用燃气量在300立方米至420立方米这个范围之内(包含420立方米),其对应的每立方米价格,从最初的3.58元,调整成为了3.88元 。

第三阶梯,每年用气量超过420立方米,价格从每立方米4.447元,调整成4.77元 。

年作为阶梯气价的1个执行周期,周期间用气量既不累计,也不结转。对于户籍人口超4人的家庭用户,每多1人,便相应增加75立方米每年的用气量基数。燃气经营企业依照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去核定各档气量。

在学校,以及养老福利机构,还有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等,那些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这里,暂不执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它们的销售价格要按照一档、二档平均值3.58元/立方米来执行。

天然气价格_烟台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调整_烟台天然气价格改革新规

那并非集中供热的、以天然气进行独立采暖的居民用户,其气价会跟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一同调整,不过阶梯气量的设置保持不变。其用气量呢,是在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量的这个基础上还要增加采暖用气800立方米,也就是说年用气量处于0到1100(含)立方米之间时,会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价,每立方米是3.28元。而要是年用气量超过了1100立方米,那就会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二阶梯气价,每立方米为3.88元。

拟调整价格

2019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市区居民天然气阶梯销售价格,其有效期到2022年9月30日,原市物价局印发的烟价〔2018〕91号文件与此同时废止。

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实施联动

依据原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73号)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及时疏导燃气经营企业购气价格矛盾,加快构建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与动态调整机制,我市出台市区居民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

依据国家以及省的相关政策规定,因上游天然气供气价格出现调整,致使燃气经营企业的供气成本产生变化,所以需要对于烟台市区里面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以及天然气综合购进价格的联动,再去进行联动 。秉持居民天然气价格联动需坚守保障城镇天然气供应平稳的准则,联动周期不少于1年,于联动周期里,当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越8%之际,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开始实施联动,由燃气经营企业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其审核批准后施行联动,或者由价格主管部门主动开展联动,在配气价格维持不变的情形下,销售价格与天然气综合购进价格朝着相同方向进行等额联动。

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公式是这样的,居民用气联动差价等于,计算期天然气综合购进价格减去基期天然气综合购进价格,再除以一减去供销差率,计算期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等于基期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加上居民用气联动差价。供销差率也就是管网损耗率,原则上按不超过百分之五来确定 。燃气经营企业每年会定期向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天然气购气情况,其中包括不同类型天然气的气量以及价格 。

联动办法施行起始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其有效期设定为3年,截止日期是2022年9月30日 。

标签: #天然气价格调整 #阶梯气价 #价格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