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由AI生成 周蔚制作)
为了把客户吸引过来,范某在好多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广告,凭借超低价吸引消费者,让他们到线下手机店去购买手机。
在消费者交付了手机款之后,店员凭借手机更新系统需要额外支付高额费用之类的理由,引导消费者提出退款的要求 。
要是提出退款,店员会以需扣除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为由,且退货地点不在本市等情况,故意不退还手机款,还会强制消费者去另行购买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旧款二手手机,或者购买假冒的苹果蓝牙耳机。
有这么非法获利900余万元的犯罪集团,其为首的是刘某,该集团涉及1.5万余消费者 。
网络上宣称能够以特价去购买最新款式的苹果手机,然而在线下进行交款的时候,却被告知尚且需要另外支付高额费用来更新系统,当提出退款时,却遭遇了百般的阻挠……总算,消费者被迫去购买了高于市场价格的二手苹果手机,又或者是假冒的苹果耳机。
近日,经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据强迫交易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虚假广告罪,对被告人刘某等5人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同时各并处罚金26万元至4.5万元不等 。目前判决已生效 。
想捡便宜结果上当
郑女士一直有着想要购买新款苹果手机的想法,只因价格十分昂贵,所以迟迟都未曾下单。在2023年11月的某一天,她于网上看到了一条关于最新款苹果手机的特卖广告,内心很是心动,在与闺蜜魏女士商量过后,决定前往这家处于温州市龙湾区的线下数码产品门店去看一看。
等到第二天的时候,这两个人去到店里进行试用,试用完之后,她们两个人都表现得十分满意,然后就在当天签订了购机合同,并且支付了货款,货款的金额是5999元。 在付款完成后,店员告知她们,这款手机之所以会有价格优惠的情况,原因在于后续手机系统需要进行二次到三次的更新程序,而且每次进行更新的时候,都要向着门店额外支付大概千元左右的金钱用作费用倘若并非按照要求进行,那么手机就极有可能变成没有办法正常使用的“板砖机” ,这种情况是极为可能发生的。
听到这番话语之后,郑女士以及与之相关的另外一人瞬间傻了眼,表达出不想再购买手机的意思,并且提出要求进行退款。然而店员却表明,已经签好了合同若是要实现退款这一行为的话,需要从其中扣除20%的违约金 。
这时候,郑女士才留意到,这家手机店和普通的手机店不一样,店里面空荡荡的,仅仅在展示柜上面摆放着零零星星的几部新款苹果手机。
停滞了一阵子,之后,店员提出建议,能够运用已支付的钱款去买下老款的二手苹果 mobile,或者把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转变为一副“苹果蓝牙耳机” 。
万般无奈之际,郑女士和另一人,最终是以六百九十九元的价钱,买下了一副“苹果蓝牙耳机”,这才拿到了五千三百元的退款。事情过后,两人借助12315平台展开投诉,并且在2023年11月15日之时,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公安机关出警之后,依照消费纠纷来予以处理。而后,公安机关接到了多名消费者的报警,察觉到情况异常,在2024年1月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展开调查。
2024年2月29日,公安机关展开立案侦查工作,察觉到类似情形在全国多个地方出现。2024年4月,刘某等5人接连被抓捕归案。
虚假广告引流,强迫交易宰客
查得,在二零二一年六月的时候,刘某、范某以及柴某甲共同合伙开办了第一家线下手机店,他们三人分工清晰明确,其中刘某承担进货以及管理方面的工作,范某负责短视频引流相关事宜,柴某甲负责销售工作。
为了把客户吸引过来,范某在好多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广告,拿超低价买到最新款苹果手机作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前往线下手机店去购买手机。
消费者交付手机款后,他们拿手机更新系统需额外付高额费用之类的理由,引导消费者提退款要求,接着编造苛刻条件,像扣除20%违约金、退货地点不在本市等,找借口不退还手机款,还迫使消费者另外购买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旧款二手手机或者假冒苹果蓝牙耳机。
交代的是刘某等人,一副假冒苹果耳机的进价仅仅只有30元,经过了那样一整套操作之后,最终以399元到699元之间不等的价格卖出去了,旧款二手手机的售价甚至比市场价格高出1000多块钱。经过调查之后发现,以刘某作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因为这个情况才获取了900多万的非法利益,涉及到的消费者数量多于1.5万人。
常因遭消费者投诉,为减售后且避被查,刘某等频繁换线下门店地址。犯罪集团另两名成员潘某与柴某乙,分别管财务及线下手机店日常管理,。
检察监督查事实堵漏洞
基于案件情况呈现出复杂的特性,公安机关展开立案侦查的行动之后,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应相关邀请依据法律规定介入其中,并且与公安机关一同多次举行联席会议,为案件在定性、侦查方向以及证据固定这样的诸多方面送去引导侦查的意见 。
2024年9月20号,公安机关把刘某等5人,以涉嫌强迫交易罪 ,加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还有虚假广告罪行,移送至检察机关去审查起诉 。针对证据不足等状况 ,检察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 ,公安机关就此补充证据材料 ,把强迫交易罪被害人从50人扩充到67人 。
同时,检察机关经由提取手机电子数据,再进行比对,通过讯问突破关键口供等方式,监督立案两人,监督撤案两人,追加认定犯罪事实十七起。

之外,龙湾区人民检察院精确地理清各个犯罪嫌疑人参与进行强迫交易的时间,以及犯罪嫌疑人多次操作的次数,还有交易的数额,以及在其中所起到作用的大小,精准地认定主犯和从犯,依照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针对该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及重要成员和一般成员分别地作出相应处理。
某院持有这样的看法,刘某、范某、柴某甲、潘某以及柴某乙这几人,多次结成团伙,采用胁迫的方式,强行买卖商品,在这当中,刘某、范某、柴某甲、潘某其所涉情况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柴某乙的情况属于情节严重,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然构成了强迫交易罪。刘某等五人明明知道所售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却依然进行售卖,其中刘某、范某、柴某甲、潘某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柴某乙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然构成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柴某甲、范某以及刘某,违背国家所设定的规定,借助广告针对商品开展虚假的宣传活动,情节变得十分严重,他们这样的行为已然构成了虚假广告罪。
于2025年1月9日的时候,龙湾区检察院针对刘某等5人,依据强迫交易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虚假广告罪,提起了公诉。一审进行宣判之后,刘某等人心怀不服,进而提出了上诉。在近日,二审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前面所说的判决。
龙湾区检察院针对办案时发现的,电子产品领域销售模式存在不规范情况,侵权假冒查处力度有待加强,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收到检察建议后,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